薤白

1989年7月3日 星期一

地下投資公司期能早日合法

地下投資公司期能早日合法化 鴻源決取消「十戶成專」辦法
確實執行降息行動不再大舉吸收資金

【台北訊】
鴻源投資機構已率先取消「十戶成專」的獎勵辦法,藉以喚起政府主管當局對地下投資公司邁向經營合理化的注意,並期能在新銀行法通過之後,使地下投資公司「地上化」。

據了解,地下投資公司為了加強吸收民間游資,所訂出所謂「成專」的辦法,是指當投資人入金的金額達到某一標準時即可成為「專員」,除了可領得每月的獲利之外,每月還可獲得額外的「專員」薪水,以過去鴻源的規定,入金每戶新台幣十五萬元,投資人入金達到十戶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時,即可成為「專員」,每月領得額外的新台幣七千五百元作為薪水,但鴻源已於日前取消此項獎勵辦法。

鴻源表示,取消「十戶成專」獎勵辦法的目的在於鴻源不願再行大舉吸收資金,而希望在現有資金的基礎上作調適,使經營及獲利發放等方面更為合理,期使政府有關單位在修訂新銀行法的同時,能夠考量到眾多地下投資公司的「生計」及投資人的權益。

據了解,鴻源自去年七月間將投資人的獲利由月息四分降為二分,並採用四分搭配二分的方式發放獲利之後,「十戶成專」的獎勵辦法仍然存在,外界均認為鴻源的降息行動「有名無實」,而鴻源此次取消此獎勵辦法的另一目的,無非在向外界「說明」鴻源正徹底地執行降息行動。

而其他的地下投資公司,目前仍藉各種名目,加強吸收游資,並使投資人的獲利不合理地「膨脹」。

【1989-07-03 經濟日報(基隆~台北~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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