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89年4月28日 星期五

銀行法 小心設防 投資公司開銀行!?

銀行法 小心設防 投資公司開銀行!?
財政部官員說:不希望,也不准許。

【記者黃素娟/台北報導】

政府即將開放新的民營銀行設立。許多專門吸收游資的投資公司聲稱將申請開銀行。財政部官員昨天說:「財政部不希望、也不會准許投資公司開銀行!」

他說,投資公司想化暗為明,搖身變成銀行的問題,財政部非常注意,並正積極研擬因應對策。未來銀行法修正草案完成立法程序後,財政部為開放銀行而擬的「銀行設立審核準則」中,將會訂定一些設防的條款,避免投資公司申請開銀。

但投資公司可能利用人頭、或以其他迂迴方式,使形式要件符合財政部規定,仍可能順利開銀行。對於這點,財政部官員說,投資公司可能運用的手法,財政部會預先設想,再研擬對策。至於財政部有那些因應法寶,這位官員說:「這不能講,何必掀底牌!」

據指出,財政部決策階層對國內投資公司的現狀和動向,一直高度關注。目前除已成立跨部會的聯合專案小組研究處理投資公司問題外,財政部並決定全力阻止投資公司化暗為明開銀行。

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的銀行法修正草案,一方面為開放新銀行鋪路,另方面重新界定存款的定義,從嚴禁止吸收游資行為。儘管有些投資公司認為銀行法通過實施後,申請開銀行是條好出路,可一舉地上化。財政部官員卻指出,新銀行法實施後,政府有關單位要取締投資公司的吸收游資行為,法律依據明確;且法院審理投資公司案時,不易產生「是否違反銀行法」的歧異見解,判決會較明快。

他說,只要政府設法不讓投資公司搖身變銀行,未來新銀行法實施後,政府取締、制裁投資公司更有力,民眾最好不要存僥倖心理,一味貪圖高利,把錢存投資公司。他並希望民眾不要誤信投資公司可以開銀行的說法。

【1989-04-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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