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 星期三

不動產實價課稅,二年後啟動


2011-10-05.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不動產交易採實價課稅原則,財政部昨(4)日表示,將在實價登錄制建立後,蒐集每年約40萬筆不動產買賣交易資料,作為未來實價課稅的優先實施對象。但屬於買賣自用住宅的不動產移轉案件,維持採取輕稅原則不變。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指出,從交易資訊透明到達成實價課稅,需要多長的過程,目前無法估算,但是「有交易才能建置資料庫,沒有交易就沒有實價」,全台約800萬棟不動產,不可能二年內即全部移轉一遍,因此「二年內要對不動產全面按實價課稅,自然也絕無可能。」

張盛和說,全國一年不動產交易約有40萬筆,其中有2萬筆屬於短期買賣案件,政府已透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掌握其交易資料。未來實價登錄制建立後,等於一年會有40萬筆不動產交易資料被揭露,課稅及查稅範圍,就不會只限2萬筆短期不動產買賣案件,屆時實價課稅的範圍也會逐步擴大。

張盛和指出,實價課稅取決政府必須要能同時掌握同一棟不動產的買進及賣出價格,即使建立實價登錄制後,政府也只能先行取得某一棟不動產的賣價,在欠缺買進成本下,實價課稅不是說做就能做到。實價登錄需要時間建立交易資料庫,實價課稅須等待時間逐步達成。

張盛和強調,不必對租稅改革抱持悲觀,近年包括已經落日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軍教人員薪資免稅等,雖歷經超過20年以上改革歷程,終究都朝公平及公義方向完成革新。不動產稅制政府既有改革決心,也會逐步落實。

馬英九總統揭示,不動產交易採實價課稅原則,將納入黃金十年及國家願景之一,藉此實現居住及租稅正義。財政部說,政府將有一套循序漸進做法,交易資訊透明是關鍵的一步,可帶動地方政府在制定房屋及土地的公告價格時,有更趨近於市價的依據,也會促使不動產相關課稅機制,也能按實價課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