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啟宏
2005年4月28日 星期四
保存歷史建物 獎勵容積
辦法即起實施 地主可申請
容積率移轉
避免具歷史價值的建物如新松金樓、台銀日式宿舍被拆除的憾事重演,市府擬定獎勵辦法,凡經市府認定具保存價值建物,且地主向市府申請保存者,市府將給予地主10%至100%的容積率移轉獎勵,希望能挽救府城逐一被拆除的歷 ...
2005-04-28.聯合報.C1.南市.文教.記者凌珮君╱台南報導
容積率移轉
容積移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
›
首頁
查看網路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