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竹芬、蕭維文-台北】
【1994-12-21/經濟日報/02版/要聞】
經濟部投審會昨(20)日通過奇美公司員工和股東廖錦祥等41人,以個人名義申請2,861萬美元,赴大陸投資生產ABS、PS樹脂製造及相關業務,這是以個人名義申請赴大陸投資最大金額的個案。奇美公司廣東廠投資金額累計5,948萬美元。
經濟部昨天舉行第九次「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專案審查小組」會議,通過14案,不同意二案,緩議二案。其中同意赴大陸投資較大的案件還包括:台元紡織投資1,500萬美元生產未精梳棉紗及牛仔布;永大機電投資五百萬美元在大陸從事生產銷售電扶梯。
其中緩議二案都是因為在大陸投資金額,占實收資本額的比率過高:泓泰公司投資45萬美元,占實收資本額73%;台芝工具投資70萬美元,比率高達83%。專案審查會中因此也決議,將於明年年初舉行下一次專案審查會議時,討論台商在大陸投資累計金額,占廠商實收資本額的比率規定。
廖錦祥等41人是奇美公司的員工和股東。奇美實業公司主管表示,奇美公司赴大陸投資奇美廣東公司,透過美國及英屬維京群島轉投資公司及股東41人向投審會申報,主要是因為轉投資持股超過50%要編列合併報表,但大陸會計報表相當複雜,編列合併報表將給奇美公司帶來相當困擾,因此以國外公司及股東名義投資,分散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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