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9月18日 星期五

證管會:違約案係華隆集團引發


證管會:違約案係華隆集團引發
已握有證據將與調局聯手揪出幕後操控者嚴辦

【本報綜合報導】
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宗勇昨(十七)日說:「證管會掌握的證據顯示,國華等證券商違約交割事件,是由華隆集團旗下的市場主力及證券商所引發的。」

林宗勇指出,證管會正加緊蒐集相關證據,並將在近期內把相關案件和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由於此次國華等證券商違約交割金額龐大,牽連甚廣,市場人士對股市行情普遍瀰漫悲觀氣氛,認為違約交割金額擴大、波及券商增加的情勢,會延續到本週六左右。

由於股市行情原已極低迷,昨天再度重跌,對於整個證券信用交易市場破壞甚鉅,包括復華證券金融公司、綜合證券商及市場丙種,都將於今天分別對融資客戶進行追繳保證金或斷頭。

華隆集團內部人員及律師界人士對此一事件的觀點與主管官署迥然不同。

華隆集團內部主管說,華隆集團手下有好幾百個人頭,養兵千日,用在一朝。外界雖然盛傳這次的違約交割事件是由華隆集團的主力和公司負責人引起的,但是所有的股票買賣都是透過人頭來進行的,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都止於人頭戶,背後的主力和負責人不會有事。

律師陳清秀說,這種人頭戶的案件,蒐證十分困難,檢察機關即使勉強起訴,承辦法官最後可能以罪證不足而判處主力和負責人無罪,真正頂罪的只是人頭戶而已。

(記者曾維茂─台北)法務部調查局昨(十七)日指出,調查局已與證管會連手嚴密掌控雷伯龍涉及國華等證券商鉅額違約交割案;而且調查局絕不容任何人以個人因素企圖影響股市,所有違法的幕後操縱者,一定要揪出嚴辦。

台北地檢署一位檢察官表示,違約交割已違反證券交易法,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而直接或間接影響股價的操縱者,也有七年徒刑的重罰。

【1992-09-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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