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客戶購買優良股票
五家金融機構自即日起 可予四成融資
【本報訊】財政部為穩定證券市場,經與經濟部及中央銀行會商後,昨(廿八)日下令五家具有甲種證券經商身份的金融機構,自即日起對中小證券客戶買受優良股票,辦理融資業務。
財政部所指的五家金融機構為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中央信託局及華僑商業銀行,均為經營代客買賣的甲種經紀商。
財政部通知五家銀行:凡購入優良股票者,只要自籌百分之六十資金,其餘百分之四十給予融資,但每戶最高融資額度為新台幣四十萬元。
財政部說:自即日起,客戶購買上市股票金額在一百萬元者,只要自籌六十萬元,五家銀行中的任何一家均可給予融資四十萬元,並代客買進。
財政部認為採取該項措施,可望對當日交易的價位有所幫助,因為目前一般證券紀商墊款的利率高達一分八厘,銀行界辦理墊款業務,自可減輕客戶購進股票的利息負擔。所謂優良股票,是指曾經連續兩年發息在百分之八以上。
財政部說:近日來股市因受我國退出聯合國的影響而有波動,事實上我國工商經濟情況至為良好,國外投資繼續來台,國際金融機構亦繼續與我保特密切關係,世界銀行與亞洲開發銀行甚至與我無邦交之歐洲國家之工業與金融機構,亦對我若干經建計劃參加投資與貸款,而我國若干上市公司所分配之股息紅利,並不低於一般市場利率,在此情形下深信股市當能正常運行。
【1971-10-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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