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71年8月25日 星期三
專論 論浮動匯率制
專論 論浮動匯率制
一
【潘志奇】本(八)月十五日,美國尼克森總統新經濟措置八項,其中有關保衛美元的,則為美國暫時停止美元的黃金兌換,與徵收輸入附加稅一○%。後兩項措置中,美元暫時停止兌換黃金一項,完全與第二次大戰後的國際貨幣制度相悖可以說國際貨幣基金體制,至此已告壽終正寢。何以呢?因為在國際貨幣基金體制之下,是採用固定匯率制度的。各會員國通貨的平價,均以黃金或一九四四年七月一日之重量及成色為準之美元表示,而各會員國在其本國境內的現貨外匯交易,其匯率淨動的幅度,以平價上、下的一%為限(先進國家則事實上限於○.七五%)。各會員國家僅在發生「基本的不均衡」時,始准變更平價。
美元事實上脫離了金本位制,不拘其今後期間的久暫表示已改用浮動匯率制。戰後的國際貨幣制度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其他各國的通貨,則猶如行星,環繞美元而轉動。至於美元的坐標,則為三十五美元等於一盎司黃金的金平價。現在美元本身失去固定的坐標,其嚴重性可知。
然則,究竟何謂「浮動匯率制」呢?在理論上其利弊如何?在實際的經驗上,浮動的幅度又如何?擬在本文內,稍予闡述。
二
在未述及浮動匯率制以前,為對照起見,我們且對固定匯率制的利幣,稍加檢討。各國政府當局,大致均願採取固定匯學制的理由,可分為兩點:第一、認為固定匯率能促進各國間貿易的擴充。因為匯率既然固定,貿易商容易計算其進出口商品的價格與損益。第二、認為國定應率能促進國際間私人資本的移動。對國外的投資往往較國內的投資,多一層風險。因此,個人或企業向國外進行投資時,必然將預期的國外投資收益率,與預期的國內投資收益率及上述國外投資的風險,互相較量。只有在前者超過後兩者之和時,始有私人資本流向國外。而此種較量與計算,自以在固定匯率之下,較為正確。
但在固定匯率之下,有關政府所決定的平價,常不是偏高,便是偏低,很不易尋求出均衡的水準。如果一國的平價偏低,國際收支盈餘持續。外匯存量過份累積,不僅為一種資源的浪費,且容易引起通貨膨脹。另方面,若一國的平價偏高,則國際收支赤字持續,不得不因此管制貿易及外匯,緊縮經濟,甚至直接管制工資及價格。上述兩種情形,最後均只得改訂平價(升值或貶值)。而若為重要通貨時,其間均隨以緊張的國際貨幣危機。
三
在經濟學中,有眾所週知的供需法則:即在競爭的市場上供給與需要的力量,決定均衡的價格。如果我們將外匯視為一種商品,則亦可任令外匯市場上之供需雙方的力量,決定外匯的價格(即匯率)。因此,所謂「浮動匯率制」,係指一國當局對其通貨,不設定平價(即基準匯率),而任令外匯市場上的供需力量,決定匯率。故浮動匯率制,與固定匯率制,乃是不相容的。
在經濟學者間,主張浮動匯率制的,有美國的弗利特曼(M. Friedman)教授等,其見解亦頓有力,玆擬綜合諸家學說,介紹浮動匯率的理論如次;他們認為匯率的浮動能決定外匯的均衡價格,而使外匯的供需平衡。因此,必能經常實現國際收支的均衡,而解決了經濟政策上最困擾的問題之一。
其次,在浮動匯率制之下,外匯準備累積的需要,就大大地減少,甚至可以根本無需外匯準備。因為如上文所述,匯率的浮動,能使國際收支,經常保持均衡的緣故。綜上所述,可知浮動匯率一舉而解決國際貨幣上的兩大問題:國際收支調整與適度外匯準備的問題。
第三、浮動匯率能使貨幣政策,在安定國內經濟上,收效更宏。例如:一國在蕭條時,金融當局降低利率,以鼓勵投資。如果該國同時實施浮動匯率制,則因該國利率較外國為低,而流向外國的結果,該國的匯率下跌,而能促進輸出,阻止輸入。上述貿易收支的改善再經由乘數的作用,該國的就業與生產,便有所增加。
與上述固定匯率的優點相對照,我們會想到浮動匯率之可能的缺點:浮動匯率是否會增加對外貿易及投資的風險?同時,在固定匯率時,一國的當局惟恐國內通貨膨脹的結果,會引起國際收支的素字,所以會對通貨膨脹,採取審慎的態度。但在浮動匯率時,如果國際收支能經常保持均衡,則必然使一國政府失去對通貨膨脹的戒懼。
關於上述各點,浮動匯率論者認為:浮動匯率所涉及的風險不大,而且貿易商等可以在遠期外匯市場上,藉期貨的買賣,以預防損失。又外匯市場是高度競爭的,供需的基本要素,對價格變動的反應,極為敏感。因此,價格(即匯率)稍有漲跌,就能影響供需雙方,使市場保持均衡。故浮動匯率不致對貿易及投資,構成重大的障礙。
而且,浮動匯率的實施,可以減少外匯及輸入的管制,反能促進貿易與投資。
至於一國當局在採取浮動匯率時,應該仍會對通貨膨脹的威脅,予以適當的注視的。
四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重要國家間,過去除一九六九年西德暫時實施浮動匯率外,加拿大曾自一九五○年十月,至一九六一年六月間,又自一九七○年六月至目前,採用同樣的制度。在上述各期間內,加拿大的匯率並未有劇烈的浮動,貿易、投資等的發展,俱皆順利。而且始終能保持對外的均衡,是浮動匯率制之成功的例子,玆介紹於後。
加拿大在戰後初期,是採取固定匯率的。最初每一加元折合○.九○九美元,而美國對加證券投資,大量擁入,匯率頗有偏低的現象。乃於一九四六年七月六日,重訂匯率,使加元與美元等值。那次加元昇值,不久證明乃是錯誤的。其後加拿大國際收支的整個經常帳,雖仍有盈餘,然對美國的經常收支,卻有巨額赤字;且昇值後,自美資本流入,一時頗有減跌,結果該國黃金、外匯存量自一九四六年五月的一、六六七百萬美元,跌至一九四七年十一月的四八○百萬美元。其後該國就限制輸入及國外旅行。一九四九年九月,隨英鎊及多種通貨的貶值,加元對美元亦貶值一○%,結果發現新匯率又有偏低的傾向。一九五○年外國資本純流入達一○億加元,其中僅四分之一為直接長期投資,其餘均為投機性的資本。此種情形,增強了該國通貨膨脹的傾向。
固定匯率既然動輒偏高或偏低,加政府乃於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宣佈實施浮動匯率。加元最初折合○.九三五美元,至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加元的價值已與美元相等,其後在浮動匯率時期內,除一九五五年底,又回跌至與美元等值外,始終超過美元的價值。
我們乍見「自由浮動」的字樣,以為加元價值的浮動,一定是「波瀾壯闊」,事實上卻相當穩定。在整個期間內,加元浮動的幅度,為○.一三美元強。在浮動匯率期間開始的一個月內,加元的價值,曾跌至○.九三美元,至一九五七年八月,則曾高至約一.○六二美元。上述浮動,大致由於客觀的經濟情況,發生變動。在此期間內加元的匯率,與購買力平價,及加拿大長、短期利率超過美國水準的程度,有正的相關關係。
匯率浮動的風險,是否曾阻礙加拿大的對外貿易呢?該國輸出入額在世界輸出入總額中,所佔的比率,一九四七-五○年,平均為五.五三%,而一九五一-六○年間,則達五.六三%。又就國際投資而言,似亦無遭受阻礙的現象。因在浮動匯率期間內,無論對加拿大的外資流入,或加拿大的對外投資,皆有顯著的增加。
五
以上為浮動匯率之成功的例子。著名的馬克魯普(F. Mach1up)教授曾將固定匯率使之對照,稱:「在一九四七--六七的二○年間,西德馬克改訂平價兩次,英鎊亦兩次,法國法郎共五次。至於最高最低價值的差距,馬克為二一%,英鎊四○%,而法郎則達七六%。」
但是,浮動匯率的採用,並不都是成功的。一九三一年九月,英鎊因資本逃避而放棄金本位制,迄翌年底,亦實施浮動匯率,卻是一個失敗的例子。
英鎊於一九三一年九月停止金本位後,最初數月,資本紛紛流出英國,英鎊價值不斷下跌。至翌年對英鎊的信用恢復,其價值又持續上升。當時的英政府鑑於外匯市場不能自動獲致安定的均衡,乃設立「外匯平準基金」(Exchange Eqnalization Fund),對市場進行干涉,而放棄自由浮動匯率的原則。
關於浮動匯率制,還有許多需要論述的問題,但因篇幅關係,僅擬提示若干點如次:
(一)去年國際貨幣基金執行理事會在其「匯率在對外支付調整中之作用」(The Role of Exchange Rates in the Adjustment of International Payments)報告書內,表示僅贊成會員國家暫時採取浮動匯率,以便尋求均衡的平價水準;
(二)此次以美國為首的主要國家,若一致採取浮動匯率,此在過去國際貨幣史上,尚無歷史的經驗,以判斷其動向。可能美國的真正意圖,是以浮動匯率及輸入附加稅,為與西歐各國及日本談判時,獲取讓步的手段,因此,此次有關國家若採取浮動匯率,其期間不致過久;
(三)一九三○年代英鎊採取浮動匯率,與英國關係密切的英國協及其他國家,其通貨亦隨英鎊浮動,而其後即形成所謂「英鎊集團」。可見今後在主要國家匯率浮動時期,其他國只得參加某一貨幣集團,在現實上似乎別無選擇。在同一貨幣集團內,各國的匯率固定,而在各貨幣集(如美元集團、英鎊集團、法郎集團等)間,匯率浮動。至於一國究參加何一貨幣集團,對外貿易的考慮,自然最為重要。
【1971-08-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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